4.3.1 光纜交接箱三網合一外形尺寸與結構要求
箱體內應留有足夠的尾纖停泊位,滿足全部皮纜與尾纖在熔纖盤內熱熔箱體內部功能區(qū)劃分光分纖箱在便于施工與維護操作的前提下,內部各功能區(qū)的布局應緊湊。光分纖箱內不得使用光跳纖跳接。
1.1 本標準應用范圍為光傳輸網絡、光接入網等需要實現光纜、光纖的連接與調度的場景,實現端接主干光纜與配線光纜、并可放置光分路器的功能。本標準對光纜交接箱中的分光、熔纖、配線各種性能、技術指標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1.2 本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yè)標準YD/T 988-2007《通信光纜交接箱》和泰爾認證中心《配線設備認證實施規(guī)則》編制而成,設備廠商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其規(guī)定。隨著標準的修訂,設備廠商提供的產品應符合標準的要求。
1.3 設備廠商應提供在一年以內檢測并符合本標準要求的檢驗報告。
2、環(huán)境描述
2.1 使用環(huán)境條件
2.1.l 工作溫度:-40℃~+60℃。
2.1.2 相對濕度:≤95%(+40℃)。
2.1.3 運輸
包裝后的產品,可用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運輸,在運輸中應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襲和日光暴曬。
2.1.4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倉庫中,其周圍不應有腐蝕性氣體存在,貯存溫度為-40℃~+60℃。
2.2 檢驗環(huán)境條件
試驗在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標準大氣條件為溫度:15℃~35℃,相對濕度不大于75%。
3、總體要求
3.1 外觀與結構
3.1.1 箱體結構形式
(1)箱體采用SMC模壓材料或不銹鋼鋼板的封閉結構形式。SMC箱體采用模壓結構,不銹鋼箱體采用三明治式雙層結構。本標準給出的箱體尺寸為參考尺寸。門通過鉸鏈結構連接,門可自由開合5000次不損壞。門鎖應為防盜結構,具有良好的抗破壞性,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GA/T 73-94 機械防盜鎖規(guī)定。
(2)光纜從箱體的底座進纜孔進出。箱體留有相對獨立的進出線孔,孔洞數量應滿足滿配時的需求。
(3)采用單面右開門操作結構。
(4)光纜交接箱配有密封膩子,以便于線纜引入孔處的密封,防止水和嚙齒類動物進入機箱。密封膩子應高溫不流淌,低溫不凝固,遇到潮氣會膨脹,切實達到密封要求。
(5)箱體應保證電氣導通,并有完善的接地系統。
(6)箱體外形尺寸及容量配置如表一所示。
表一:光分路器箱配置表
外形尺寸(mm) 高(*)X寬X深 | 12芯熔配一體化托盤(只) | zui大容量(芯) | 可外掛光分(1分32)數量(個) | 安裝孔距 AXB(落地) | |
配線區(qū) | 主干區(qū) | ||||
1470(1200)X750X368 | 42+4(#) | 504 | 48 | 14 | 610X250 |
注:1、12芯熔配一體化托盤尺寸(mm):25X200X180(高)X(寬)X(深); 2、12芯熔配一體化托盤可用適配器類型:SC。 3、*為不含底座的尺寸。 4、#用于局端纜的熔接成端,其中主干托盤顏色為綠色,配線托盤顏色為灰色。 |
3.1.2 機械活動部分
機械活動部分應轉動靈活、插拔適度、鎖定可靠、施工安裝和維護方便。門的開啟角應不小于120°,間隙應不大于3mm。結構應牢固,裝配具有*性和互換性,緊固件無松動。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銳邊應倒圓角。
3.1.3 引入光纜彎曲半徑
引入光纜進入箱體時,其彎曲半徑應不小于光纜直徑的15倍。
3.1.4 箱體結構
箱體結構采用全正面操作,布放配線區(qū)尾纖的裝置要設計合理,箱體正面左側設定為光分路器尾纖走線通道,箱體右側為光纜引入通道,光纜引入后應有護套管保護,應有足夠大的過纖通道。整個內部箱體應保證電氣導通,并有完善的接地系統。
箱體必須滿足滿容量布置放光分路器尾纖、并配置閑置尾纖管理中心,且滿配置時不影響維護操作。
機箱內應在合適的位置預留直熔單元,以便于光纜的直通。
光纖終接裝置、尾纖配線裝置、適配器卡座、安裝板、尾纖及適配器,在滿容量范圍內應能方便地成套配置。開剝后的散纖應加護套管(壁厚0.9mm,材料硬度為邵氏硬度Shore70)。標識應從左到右,從下到上。
3.1.5 保護套、襯墊及纖芯和尾纖彎曲半徑
光纖光纜穿過金屬板孔及沿結構件銳邊轉彎時,應裝保護套及襯墊。纖芯、尾纖無論處于何處彎曲,其彎曲半徑應不小于30mm。
4.3.2 箱體的安裝與固定
箱體落地安裝時,箱體下部應具備固定裝置。箱體架空安裝時,應配置電桿抱箍。箱體壁掛安裝時,箱體背面應具備固定裝置。
4.3.3 標識記錄功能
箱門內側應具有完善的標識和記錄裝置,用于方便地識別纖芯序號或傳輸路序,且記錄裝置應易于修改和更換。
光纖連接器應有明確的序號,便于端接與識別。
4.3.4 蝶形光纜的固定功能
當箱體需要引出蝶形光纜時,箱體內應有蝶形光纜固定裝置,固定裝置應至少固定與箱體容量相等的蝶形光纜數量,蝶形光纜的盤繞與綁扎應自然平直,無扭絞、打圈等現象,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操作損傷。蝶形光纜在箱體內直接做連接器插頭,經過適配器與配線光纜尾纖相連,禁止將蝶形光纜在熔纖盤里與尾纖熔接后再成端。
4.1 光組件技術指標
4.4.1 光纖連接器
4.4.1.1 光纖連接器光學性能指標
光纖連接器由跳纖和適配器組成,其常態(tài)的插入損耗、回波損耗、互換性試驗、機械耐久性試驗、抗拉性能、抗扭性能、環(huán)境后附加損耗、回波損耗變化量應分別滿足以下標準中規(guī)定的要求:
- SC 型光纖活動連接器應能滿足YD/T 1272.3《光纖活動連接器第3部分:SC型》中規(guī)定的要求;
- 束狀或帶狀光纖活動連接器應能滿足YD/T 1618《多芯光纖(纜)扇形分支連接器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規(guī)定的要求;
注:UPC 型連接器回波損耗應不小于50dB;其互換性試驗時回波損耗應不小于48dB;其它性能指標與PC 型連接器要求相同。
4.4.1.2 尾纖要求
對于尾纖,應通過與其它尾纖熔接,并與適配器組成光纖連接器,其性能應能滿足4.4.1.1中的技術要求。
4.4.1.3 光纖連接器端面幾何尺寸
光纖連接器端面幾何尺寸(包括:光纖凹陷(凸出)、曲率半徑、頂點偏移、APC角度)應能滿足表5-3中要求。
表5-3 光纖連接器端面幾何尺寸指標
插針外徑 (mm) | 曲率半徑 (mm) | 頂點偏移 (μm) | 光纖凹陷/凸出 (nm) | APC角度 (°) | |
φ1.25 | PC、UPC型 | 7~25 | ≤50 | -100~+100 | — |
APC型 | 5~12 | 8±0.2 | |||
φ2.5 | PC、UPC型 | 10~25 | ≤50 | -100~+50 | — |
APC型 | 5~15 | 8±0.2 | |||
注1:凹陷/凸出欄數值中,正號表示光纖凸出,負號表示光纖凹陷 |
4.4.2 熔纖盤
熔纖盤用于有順序地存放光纖接頭和光纖,光纖接頭應牢固可靠地固定于熔纖盤上。
4.4.3 固定與接地裝置
光纜和尾纖的固定裝置用于光纜護套、光纜加強構件和尾纖的固定,并使其性能不受影響。光纜金屬構件之間、光纜金屬構件與外殼及內部金屬構件之間均應絕緣。
電氣連接裝置用于光纜中金屬構件的電氣連通或斷開。
4.2 高壓防護性能
4.5.1 耐電壓水平
接地裝置與箱體及金屬構件之間的耐電壓水平不小于3000V(DC),1min 不擊穿、無飛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