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48V輸入電壓變換成DC12V輸出。
適用場所:
廣泛應用于電信基站、機房、機柜動環(huán)監(jiān)控需要把DC48V變換成DC12V給其他非DC48V供電的智能設備的場合。
產品尺寸: | 8MM(長) X 88MM(寬)X 38MM(高) ±5% |
凈 重: | 0.225Kg ±5% |
顏 色: | 鋁白色 |
額定工作電壓: | 48VDC |
輸入電壓范圍: | 38-60VDC |
工作電流: | <1200mA (48VDC Po=30W) |
最小供應電流: | 1500mA/48V DC輸入時 |
工作環(huán)境: | -15~50℃、20~90%(無結露·結冰) |
存儲環(huán)境: | -20~60℃、20~90%(無結露·結冰) |
工作狀態(tài): | 通電紅燈常亮 |
執(zhí)行標準: | GB4943 信息技術設備(包括電氣設備)的安全,GBT17626電磁兼容性試驗和測量技術 |
序號 | 接線 | 定義 |
1 | 48+ | 48V正極 |
2 | 48- | 48V負極 |
3 | FG | 屏蔽地線 |
4 | 12- | 12V負極 |
5 | 12+ | 12V正極 |
項目 | 名稱 | 數(shù)量 | 備注 |
1 | 防雷型DC48V轉12V開關電源CHDPS4812 | 一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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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修合格證 | 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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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十分感謝您選用我公司的CHD系列產品!為了讓您得到更好的售后服務,維護您的權益,我們特做出如下服務承諾:
一、 包換條款:
1. 我公司的產品售出后,在一個月內發(fā)生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的,在產品配件齊全、包裝完好,外觀未損壞的情況下,我公司實行包換制,屬于包換期內的產品如出現(xiàn)廠家停產或缺貨一周以上的,貴司可以選擇按購買價換成相同功能、相同配置的等價產品(售出產品的出廠日期以我公司產品出廠標貼為準,撕毀涂改無效)。
2. 我公司的產品售出后,在三個月內發(fā)生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的,我公司負責在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及時維修(不計在途時間),如果無法及時維修的或修好的產品在一個月內又發(fā)生同樣故障的,我公司實行包換制;缺貨處理同第(1)條約定(售出產品的出廠日期以我司產品出廠標貼為準,撕毀及涂改無效)。
二、 包修條款(詳詢相關業(yè)務人員):
1. 我公司的產品售出后,如在質保期內發(fā)生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的,我公司負責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不超過三個工作日(不計在途時間),故障產品的往返寄件費用均由我司承擔(質保時間以雙方簽訂的訂購合同或合作協(xié)議為準,下同)。
2. 在質保期內,如發(fā)生客戶操作不當或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及外界干擾致?lián)p情況,客戶可將產品寄回我司進行檢修,我司僅收取檢修設備的開機檢測費(**元/臺)及所更換的元器件費用,往返寄件費用均由客戶方自行承擔。
三、 維修條款(詳詢相關業(yè)務人員):
1. 我公司的產品在售出后,如在質保期內發(fā)生故障影響使用的,客戶可將產品返回我公司進行檢修,我司收取檢修設備的開機檢修費(**元/臺)、人工費(***元/臺)及更換硬件費用,故障產品的往返寄件費用均由客戶方自行承擔。
2. 如返修設備出現(xiàn)因強雷電擊入或進水腐蝕及外界干擾致使無法修復的,我司建議報廢,重新購買新設備,客戶執(zhí)意要求維修的,我公司不承擔維修后的質保。
四、 現(xiàn)場服務條款:
1. 在產品質保期內,應客戶方要求我公司可提供,凡屬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如發(fā)生屬我公司產品本身的品質量問題,現(xiàn)場服務所需的費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擔,如屬客戶方本身操作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及外界干擾等因素造成的損壞,所由往返費用及人工費用均由客戶方承擔(收費標準見第五款)。
2. 在產品質保期內,由我公司經銷商承接的工程,如發(fā)生經銷商無法自行解決的問題,應經銷商要求我公司提供的,我公司將收取相應的技術支持費用(收費標準見第五款)。
五、 收費標準(詳詢相關業(yè)務人員):
1. 產品售后維修費:開機檢修費**元/臺、人工費***元/臺,損壞的元器件按購買價收取。
2. 現(xiàn)場服務費:硬件維護費***元/人/天,軟件維護費***元/人/天,食宿標準***元/人/天(食宿費用按城市消費水平和下站人員職位不同分別收取,或由客戶統(tǒng)一負責安排),交通費按實際發(fā)生額支付。
六、 響應時間:
1. 在接到客戶方有關設備使用情況咨詢時,即時應答客戶,指導解決客戶提出的問題,并如實做好記錄,跟蹤問題解決進度。
2. 在接到客戶方現(xiàn)場技術支援要求時,即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并轉交客服部進行安排,確保在2小時內告之客戶日程安排,并嚴格按照約定時間趕赴現(xiàn)場處理(不計在途時間),如果發(fā)生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趕赴現(xiàn)場的(如航班取消等),應在2個小時內告之客戶。
3. 在接到客戶方返修產品時,應在收到產品4個小時內與客戶聯(lián)系確認收貨情況,了解產品故障原因,并在8個小時內送維修部檢測分析,確保3個工作日檢修完畢,返回客戶方,特殊情況不能如期修好返回的應知照客戶,并說明延期原因,但延期處理最多不超過五個工作日。
七、 注意事項:
為了我們更好地實現(xiàn)對客戶的承諾,希望您配合我們做到以下幾點:
1. 產品返修時請同時配套發(fā)回故障配件并妥善包裝,同時附清單注明產品型號、數(shù)量、故障現(xiàn)象及現(xiàn)場技術人員的聯(lián)系方法。
2. 產品返修時請注明返修品收件人及聯(lián)系資料,以便我司檢修后返回,在填寫返修清單時請保持字跡工整,以便我們核對、發(fā)貨、存檔;如由其它公司代轉貨物出現(xiàn)貨物丟失,恕不負責。
3. 產品發(fā)回返修后,請及時電傳或電話告之發(fā)貨日期、發(fā)貨清單及運輸單位,以便我公司接到返修品后時間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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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接待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