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要用途:消防水槍噴射性能試驗檢測。
2、依據(jù)標準:GB8181-2005《消防水槍》;
3、技術(shù)指標:
3.1滿足GB8181-2005之6.1要求;
3.2 噴射性能試驗裝置的允許工作壓力應大于6MPa,穩(wěn)壓精度±2%,裝置中壓力測量精度不低于1.5級;
3.3流量應不小于16L/s,流量測量精度不低于±1%;
3.4儲水灌容量不小于為100m3,能滿足試驗時間2min的供水需求;
3.5工位為四工位,應能滿足DN40、DN50、DN65以及外螺紋M39x2接口高壓和大流量試驗;
3.6噴射架有固定裝置可以調(diào)整水槍軸線與水平的夾角(仰角),通過量角器輔助工具進行角度設置,精度±1°,同時使噴嘴出口中心至地面的高度為1m±0.01m;
3.7在噴射方向側(cè)面,放置帶有不低于50米長度計量標記的標志物來指示水平距離用于計算射程,精度±1m;
3.8設備應有自動注水和排水功能;
3.9配有風速儀,用于外界風速測量,量程不低于30m/s,精度±5%;
3.10計算機控制自動操作,軟件顯示和設置相應參數(shù)(壓力、噴射角度、罐內(nèi)水體積等),并能記錄和保存數(shù)據(jù);
3.11設備整體應平滑無毛刺,顏色大方。
4、主要配置:移動式水槍噴射試驗機、風速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