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物質用于水質疊氮化物的分析測試及相關的分析方法確認與評價、實驗室質量控制。
一、樣品制備
疊氮化物溶液標準物質以高純六次純化水為原料,在室溫20℃±4℃的潔凈實驗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標準物質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為濃度標準值,采用分光光度法進行量值核對。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確保標準物質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勻性檢驗及穩(wěn)定性檢驗
根據標準物質》技術規(guī)范,采用分光光度法進行均勻性檢驗和穩(wěn)定性檢驗,證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穩(wěn)定性良好。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為6個月。研制單位將繼續(xù)跟蹤監(jiān)測該標準物質的穩(wěn)定性,有效期內如發(fā)現量值變化,將及時通知用戶
四、包裝、儲存及使用
疊氮化物溶液標準物質規(guī)格為30mL。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應恒溫至20℃±4℃,并充分搖動以保證均勻。本標準物質打開后一次性使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防止沾污。
五、標準值和擴展不確定度
編號 | 名稱 | 標準值 (g/L) | 相對擴展不確定度 (k=2) |
BW 013108 | 疊氮化物 以N3-計 | 1.00 | 3% |
聲明
1.本標準物質僅供實驗室研究與分析測試工作使用。因用戶使用或儲存不當所引起的投訴,不予承擔責任。
2.收到后請立即核對品種、數量和包裝,相關賠償只限于標準物質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損失。
3.僅對加蓋“北京海岸鴻蒙標準物質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標準物質專用章"的完整證書負責,請妥善保管此證書。
4.如需獲得更多與使用有關的信息,請與技術咨詢部門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