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zhan內容導讀:防爆燈是指用于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存在的危險場所,能防止燈內部可能產生的電弧、火花和高溫引燃周圍環(huán)境里的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從而達到防爆要求的燈具。
1.防爆燈具外殼須設置醒目的*性凸紋或凹紋標志“Ex”。在外殼明顯處須設置銘牌。警告牌須清晰可見,設置在適當的位置。如“斷電源后開蓋”警告牌須設置在開蓋附近。
2.因為爆炸危險場所往往伴有腐蝕性氣體的存在,所以防爆燈具外殼上的標志須用厚度不小于1mm(小型燈具厚度可不小于0.5mm)的青銅、黃銅、不銹鋼或耐腐蝕性不低于前述材質的其他材料制成。還應可靠固定,不易磨滅或脫落。
3.檢驗標記耐久性的方法是:用浸過水的布輕擦15s待晾干后,再用浸過汽油的布擦15s后,目視檢查,標志應清晰、不脫落。
4.銘牌標志的內容應包括以下5點:
1防爆燈具的允許工作位置,有些防爆燈具只允許在某一個位置或某一個角度范圍內安裝使用,這是因為工作拉置的改變,防爆燈具表面的熱分布和zui高表面溫度都會發(fā)生變化,之所以對防爆燈具工作位置的限制,zui主要的原因就是為了對zui高表面溫度的控制,不讓其超過防爆燈具本身所標志的溫度組別,產生危險溫度。
另外,工作位置的變化還會對有些光源的壽命和性能帶來影響,對燈具的絕緣材料、電氣元件、異線的絕緣性能,壽命等都會帶來影響。因此,對安裝使用位置有限制的防爆燈具必須明確說明。
2為降低防爆燈具的zui高表面溫度、降低產品溫度分組級別,設計選用特殊規(guī)格光源的防爆燈具須注明光源的名稱、型號、泡殼形狀和尺寸及生產廠。如不注明,使用者換用其他相同功率的燈泡時,防爆燈具的zui高表面溫度就有可能超出使用壞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構成爆炸危險。
3在正常工作的zui不利條件下,電源電纜或導線的絕緣材料在燈具內受到zui高溫度如果超過80t時應標出,以便選配相應的電纜和導線。對引入電纜或導線有特殊要求時,需注明規(guī)格、型號及適用溫度。
4帶蓄電池的燈具須說明蓄電池的種類、公稱電壓和公稱容量,以免造成損失和危險。
5對有聚光和類似性能的防爆燈具應注明離被照物體的zui短距離,以防止被照物體被烤焦和燃燒。